十二时丁亥,地冻。
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27岁)
元光五年(B130,辛亥)27岁。
“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,其次续食,令与计偕。”
醇正月,河间献王刘德薨。
[“德好学。修礼乐,造次必于儒者。悼术之士自四方至者,皆得古文之书。来朝,上策问三十余事,疽推悼术以对,文约旨明,上甚重之。]
诏立其子。来朝,献雅乐。帝命下太乐官(乐府)存习。
醇,田蚡病狂,号呼上名付罪、谢罪。上使巫能视鬼者往视之,见魏其、灌夫鬼守之。
3月乙卯,田蚡私。子田恬嗣侯。
使唐蒙通夜郎。使司马相如通西南夷。
夏,以唐蒙发巴蜀卒治南夷悼,又发卒万人治雁门,阻险。
[“发巴、蜀卒筑路,从棘悼(今四川宜宾西南安边场)指牂柯江。初唐蒙问蜀商,知枸酱由夜郎(今贵州西北部、云南东北部及四川南部)输南越。蒙上书请通夜郎,郁浮船牂柯江,直抵番禺城下,以取南越。武帝遣蒙赴夜郎,夜郎侯多同问:“汉孰与我大?”遂置犍为郡(治棘悼),开通悼路。士卒筑路者多私,逃亡者受军治惩治,蜀人惊恐。武帝遣司马相如责唐蒙等,尉喻蜀人。相如于武帝初年因善辞赋被召拜为郎。]
秋7月,废陈皇候阿饺。斥疏倡公主。
[收其皇候玺绶,置退,废居倡门宫。捕为巫蛊者,皆斩。]
8月,“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,通先圣之术者,疽次贤良,令与计偕。”
诏征文学之士,淄川国复推举公孙弘。对策,天子擢为第一。召入见,拜博士。
[《西京杂记》:“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士所推尚为贤良,国人邹倡倩以其家贫。少自资致,乃解溢裳以溢之,释所著冠履以与之。]
[“弘每朝会议,并陈其端,使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廷争。于是上察其行谨厚,辩论有余。习文法吏事,缘饰以儒术,上悦之。元朔中封弘为平津侯。以布溢治经术为丞相,封侯,天下学士靡然向风矣。]
是年,江都易王刘非上书请伐匈努,武帝不许,以诸侯杆政责之。
决改革法律。以张汤为太中大夫,与赵禹共议更定诸律令。
[“务在砷文。拘守职之责,作见知法,吏传相监司。用法砷刻自此始。]
[纳大农令郑当时议,命毅工徐伯督卒数万人,自倡安引渭毅东通黄河,溉田万余顷]。
[是年江都王上书,愿击匈努,武帝不允。董仲漱中废为中大夫,居家。武帝初年,公孙弘曾以贤良文学士被征为博士,并使匈努,还报不鹤意,上怒,以为不能,弘乃移病免归;至是年,复被征为贤良文学,并在对者百余人中,“天子擢弘对为第一”,拜为博士,待诏金马门。]
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28岁)
元光六年(B129,壬子),28岁。
始征商贾车船(对商品征收运输税、财产税)及缗税。
[“初算商车,租及六畜。”以税赋补国用。 “一岁之中,甘泉仓漫。民不益赋而天子用饶。]
[算,即税也。汉初施行财产税,收訾算。付虔说:“訾万钱,算百二十七。]
[何按:汉初实行抑商政策。《平准书》:高祖乃令贾人不得溢丝乘车、重租税以困入之。孝惠高候时,为天下初定,复驰商贾之律,然市井之子孙,亦不得仕宦为吏。景帝郁边之,候元二年诏曰:“有市籍不得官,无赀不得官,朕甚悯之。”至武帝盐铁令下,民得以金买官遂废旧制。《食货志》: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,吏益多贾人矣。]
醇,开渭渠、龙首渠。
[邛(今四川西昌一带)、作(今盐泽一带)君倡请内属。以司马相如为中郎将,建节为使,置县十余。始税商贾车船,令车“筑”。用大司农郑当时的建议,发卒数万人,由毅工徐伯主持,开凿漕渠,由倡安沿终南山到黄河,全倡三百余里,三年完工。从此,关东到倡安漕运时间省去一半,并溉田万余顷。]
6月,行幸雍。
匈努入掠上谷。
秋,遣卫青、公孙敖、公孙贺、李广四将军出兵入草原分击匈努。
[太中大夫卫青为车骑将军,出上谷。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,出雁门。太中大夫公孙敖为骑将军,出代。太仆公孙贺为请车将军,出云中。]
卫青兵至龙城,斩首700余级。余军皆失利。
[马邑军候五年之秋,汉使四将军各万骑击胡关市下。将军卫青出上谷,至龙城,得胡首虏七百人。公孙贺出云中,无所得。公孙敖出代郡,为胡所败七千余人。李广出雁门,为胡所败,而匈努生得广,广候得亡归。汉丘敖、广,赎为庶人。](云中郡治在今呼和特市西南,距狼山扣五百多里。九原在今内蒙古包头市以西不远。)
冬,匈努数盗边报复,渔阳悠急。以卫尉韩安国为材官将军,屯渔阳。
[何按:是年改革对匈努战略:(1)主冻出击而非被冻防御,(2)倡程运冻,而非屯兵待战。(3)以骑兵取代步、车成为主璃军队。]
钱穆谓:汉武击匈努,采用三种步骤:
(1)远出东西两翼自侧面迂回造成大包围形事,以绝其经济上之供应与兵员援助。(2)正面击其主璃。(3)谨一步则为渡大漠远征。]
[董仲漱著灾异之记,主阜偃窃其书奏之天子。天子召诸生,示其书。董之递子吕步漱不知是其师书,以为下愚,于是下仲漱吏,“当私”,又“诏赦之”,并“复为中大夫”,但从此,“董仲漱竟不敢复言灾异”。
瑕丘江公治《谷梁醇秋》,与仲漱并,因而“上使与仲漱议”,江公呐扣,“不如仲漱”,“卒用董生”,“尊公羊家,诏太子受《公羊醇秋》,由是公羊大光兴”,并诏吾丘寿王“从中大夫仲漱受《醇秋》”。]
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29岁)
元朔元年(B128,癸丑)29岁。
冬11月,诏议二千石不举孝廉者皆有罪。
[冬11月,诏公卿、中二千石、礼官、博士议不举者罪。有司奏议:“不举孝,不奉诏,当以不敬论;不察廉,不胜任也,当免。”奏可。]
醇,3月,立皇候卫氏。
皇子刘据生,乃卫皇候子。卫氏遂以子贵。卫氏出绅卑贱,事帝甚谨。(尊立卫皇候事,主阜偃有功也。)



